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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获评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1-04-11  编辑:admin

   近日,在株洲市综治委召开的会议上获悉,团市委被评为株洲市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10年以来,团市委切实履行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充分结合共青团工作职能,坚持“教育为主、预防维权并重”工作方针,在全市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构建平安和谐株洲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了机构常设,专人负责,制度健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抵御能力。通过开展“弘扬火车头精神创建文明城市”等大型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法律在我身边”法律案例故事征集活动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去年一年,全市共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家长学校等法制教育主题活动32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大项、750余小项,累计参与青少年65万人次。三是开展综合治理,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环境行动、文化专项整治集中行动、重点青少年群体摸底排查行动、“面对面”活动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做好了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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